法官
注音 ㄈㄚˇ ㄍㄨㄢ
详细解释
词语解释
法官
1.具有审理和裁决争讼问题的权力的政府官员;尤指法院中的负责法官,通常在任命中这样命名。
英文judge;
2.正式受命主持法庭或进行审讯和裁决争端并执法的人。
英文justice;
翻译
- 英语 judge
- 德语 Richter (Org)
- 法语 juge
引证解释
1.司法官吏。
例证《商君书 · 定分》:“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
元 · 刘壎 《隐居通议 · 杂录》:“杜镐 侍郎兄仕 江 南为法官。”
洪深 《五奎桥》第一幕:“我是一个法官,不能不维护法律的尊严。”
2.对道士的尊称。
例证《西游记》第六七回:“不拘到那里,也寻一个法官把妖拿了,却怎么就甘受他三年磨折?”
《红楼梦》第一〇二回:“三位法官行香取水毕,然后擂起法鼓。”
3.见“法宫”。
国语辞典
法官
1.依法担任审判工作,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官员。旧时也称为“推事”。
例证《新唐书 · 卷四十六 · 百官志一》:“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
2.旧时称有职位的道士。
例证《醒世恒言 · 卷十三 · 勘皮靴单证二郎神》:“夫人休要吃惊。太尉已去请法官到来作用,便见他是人是鬼。”
《红楼梦 · 第二十九回》:“早有张法官执香披衣,带领众道士在路旁迎接。”
网络解释
法官 (法律术语)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在民事诉讼审判中法官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依法行使国家民事诉讼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而且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干扰。法官应当是独立的、中立的享有法定的裁判权,具有当然的裁判权威的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也规定了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造句示例
- 主审法官Ulrich Wiechers沉思着说“你能够阅读诗歌,没必要非得同时懂得诗的意思。”
- 县法官:你的意思是他们相处得不太好?
- 史密斯法官的密码于本周被一位律师发现,由此引起了一阵有意思的猜测。
- 这个拉丁语词根解释了法官为什么用in camera表示“私下”的意思,但是并没有说清楚为什么其他的人用这个词表示照相。
- 不是法官关心的事,我的意思是:法官的事情是由法律规定并由惩罚来强制的。
- 我避开了他的目光,告诉法官说我已经是新家庭的一员了。 我说,利奥教我怎样制作东西,带我看电影,帮我做作业。 他总是顺从我的意思,连跟我说话都从没粗声过。
- “我的意思是,谢天谢地法官说的是‘无罪’”,他说。
- 法律行为解释是将法律行为的意思明确化的活动,是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