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审
注音 ㄖㄜˋ ㄕㄣˇ
繁体 熱審
详细解释
词语解释
热审
◎明清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气炎热,凡流徙、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热审”。其制始于明永乐二年,初止决遣轻罪,命出狱听候。至成化时始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清代沿袭。
网络解释
热审
热审是中国古代于夏天为疏通监狱而实行的对罪犯予以减免或保释的制度。《礼记 · 月令》曰:“盂夏之月,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明清热审由此而来。1404年(明成祖永乐二年)首出此制,始止决遣轻罪,届宽及流徒以下,命出狱听候。宪宗成化年间,又有重罪矜疑、徒罪减等、笞罪释放、枷号疏放等例。清热审自康熙十年始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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